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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用药十忌

1999-10-13 来源:生活时报 王晓婷 我有话说

许多家庭都备有药箱,如果内服外用不当,也会贻误病情,甚至产生严重后果。这就要求服用药物要有讲究,以免谬之千里。

一忌时间错位 对服药时间,不少人仅理解为白天,而忽视了夜间,如一日2次,应每隔12小时服1次;一日3次,应每隔8小时服1次。可是不少人却在进三餐饭时服用,这样白天血液中的药物浓度过高,而夜间则较低,显然要影响疗效。

二忌药量过大 药物本身有严格的剂量限制。超量服用,即可能引起中毒,尤以小儿,老人为甚。然而,有人误以为服药剂量越大,起效越快,效果越好,便随意加大剂量,这是十分错误而又极其危险的。

三忌药量偏小 有人为了预防疾病,或害怕药的毒副反应,以为采用小剂量比较安全。殊不知这样非但无效,反而贻误病情,易使病菌产生抗药性。

四忌时断时续 药物能发挥疗效,主要取决于它在血液中是否保持一定时间的恒定浓度,若不按时服药,达不到有效浓度,也就难以控制病情,治愈疾病。

五忌疗程不足 药物治疗需要一定时间,于是医生按病情规定了疗程。如尿路感染至少连续用药7—10日,才能治愈。若用药二、三日后,见尿路刺激症状有所缓解,便停药了,结果迁延时日,使病情加剧。

六忌当停不停 一般药物达到预期疗效后,应及时停药,否则时间过长,易引起毒副反应,如二重感染(即菌群失调症)、依赖性(即成瘾性)、耳鸣或耳聋,以及蓄积中毒等。

七忌突然停药 诸多慢性疾病需长期坚持用药,以控制病情,巩固疗效,如精神病、癫痫病、抑郁症、震颤麻痹症与高血压、冠心病等。若确需停药,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,切忌擅自贸然停用,或减少药量过多而产生种种“停药反应”,如有的促使旧病复发或病情加剧,也有的会出现原来疾病所没有的奇特症状,严重的还会危及生命。

八忌换药随意药物 显示疗效需要一定时间,如伤寒用药需3—7日,结核病用药需半年至1年。若随意换药,不仅使治疗复杂化,而且一旦出了问题,就难以找出原因,耽误治疗时机。

九忌小儿用成人药 由于小儿肝、肾等发育尚不完善,解毒功能很弱,故服药时需了解药物的成分、性质及注意点。如氟哌酸等可引起小儿关节病变和影响软骨生长发育,要禁用。

十忌以病试药 有人患了疑难杂症久治不愈,便寻找所谓单方、偏方、验方使用,如流传的“吃生鱼胆能明目”,就不断有酿成中毒事故的事件,且死亡率很高;还有些癌症初期病人,本可以用手术治疗,却偏信某些验方、秘方的神效而坐失良机,使病情恶化以致难以救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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